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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授权机构经营行为规范 的通知

2019-01-28 17:23:13


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授权机构:
       近期,我司陆续收到来函、来电,反映授权机构在广告宣传、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对二级合作机构监管不力,甚至个别授权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打着“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社团的旗号开展活动,混淆视听,损坏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授权业务和活动,维护良好的商业经营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简称:CICFP)是理财师标准制定、课程开发专业机构。
       1、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登记,2008年将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合并(2005年根据《社团条例》(第151章)注册之社团组织,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牌照課牌照号:32064),对外统一使用CICFP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 商标(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号301362186)。
       2、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理财规划实务证书课程获得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认可;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认可CPD计划10学分;被香港政府总部劳工和社会福利署列入持续进修基金计划;获得英国国际院校认可委员会(ASIC)认证。
       3、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2017年经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鉴别后,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保留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二、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和活动。
       1、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各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可以“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授权机构”名义开展活动。
       2、内地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授权机构经书面授权,可以在核准注册的规范名称后面备注“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授权机构”、“CICFP授权机构”、“国财金融培训集团有限公司某某管理中心”名义对外宣传。
       三、如实诚信宣传,收费透明公开。
       1、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授权机构要严格按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必须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运行机制,收费要公开透明。
       2、开展合作业务,应当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认真审核协议内容,全程监督合作项目,切实履行职责。
       请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授权机构对照上述内容及相关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即刻整改。
       特此通知。


 
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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